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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廈航關於調整香港航線燃油附加費的通知 】
各大代理人:
我公司將於2010年4月1日(出票日)起調整香港航線燃油附加費徵收標準,並以“YR”的方式在客票稅欄徵收。具體如下:
航線 |
出票地 |
調整前收費標準(每航段) |
調整後收費標準(每航段) |
香港 |
內地 |
CNY74或等值貨幣 |
CNY74或等值貨幣 |
香港 |
HKD84或等值貨幣 |
HKD81或等值貨幣 | |
內地、香港以外的地區 |
CNY74或等值貨幣 |
CNY74或等值貨幣 |
徵收形式在客票稅欄以“YR”表示;此附加費無代理手續費。
特此通告。
廈門航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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