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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國際航空公司各項訂位規定公告如下:
1.建立記錄規定:
--請以起終點之城市查詢航班機位狀況並完成訂位.如欲取消機位亦須依照原起訖點航段一併取消,
--不可只保留連結航 班之某一航段.

2.後補航段規定:
--a.請務必減少後補航段.
--b.須於該航段出發前24小時取消不必要的後補航段
3.Passive Segments
--請用同一GDS系統訂立機位及開票,嚴禁使用Passive Segments在不同系統訂位╱開票.
4.DUPE/ADSP 重覆訂位
--禁止重覆訂位,無論是在同一系統或不同系統中建立相同旅客之重覆航段,
--經偵測出,系統將自動取消重覆訂位.
5.無效航段( HX/NO/UC/UN/US)
--請務必於出發前24小時將HX/NO/UC/UN/US等狀態的航段取消.
6.避免取消比率過高
--對於取消率高於80%之旅行社,瑞航將主動連絡並給予正確訂位指導
--( 80%取消率 : 當月份訂立了100個航段,但取消了80個航段).
7.虛擬/測試訂位
--a.禁止用假名佔用機位
--b.不可因教育訓練/票價查詢等原因建立假紀錄.
8.重覆訂立及取消機位
--請勿為了延長開票期限而於同一記錄或不同記錄中不斷的取消再重訂.
--瑞航將特別偵測此類之訂位紀錄並觀察該用戶 訂位狀況
9.航班查詢及訂位比率
--本公司允許的查詢/訂位比率為400:1, 當月份查詢瑞航段與訂位比率請勿大於400:1(
--如查詢了450個瑞航航班但只訂了1個航段).
10.姓名更改
--旅客全名及稱謂在訂立機位時必須正確輸入,不可改名至其他旅客.
--如需改名,應建立新記錄並將原記錄取消.若姓名拚音錯誤,最多可接受2個字母的修改,
--且需提供有效證件以資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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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遊經紀人-小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