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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港龍航空燃油稅調漲通知
自2010年3月9日(含)起,凡於台灣開立機票、Reissue機票或更改第一航段訂位,燃油附加費調漲如下﹕
**長程線:
- 含香港-歐洲、北美(美、加)、西南太平洋(紐、澳、斐濟)、南非及印度地區(含班加羅爾 BLR/孟買BOM/可倫坡CMB/達卡DAC/德里DEL/喀拉蚩KHI/加德滿都KTM/清奈MAA)、中東or v.v.。
- 每航段每人美金50元。(原美金46.4元) 。
**短程線:
除以上的航線外,請收取燃油附加費每航段每人美金10.8元。(原美金10元) (包括往來紐約與溫哥華)。
1.孩童及嬰兒票均須徵收。
2.所有代號共享航班,亦須付相關之客運燃油附加費。
3.如搭乘聯號火車服務,將不須付以上費用。
**燃油附加費的收取以每一航段/每一人的方式計算,以“YR”顯示,
1. 01-08Mar10(含)期間開票,
a短程線:每一短程航段扣除固定金額新台幣20元
例1.TPE/TYO/TPE 扣除 TWD40 (TWD20 x 2)
例2.TPE/HKG/BKK/HKG/TPE扣除 TWD80 (TWD20 x 4)
b.長程線:每一長程航段扣除固定金額新台幣115元
例1.TPE/HKG/FRA/HKG/TPE 扣除 TWD270 (TWD20 x 2+TWD115 x 2)
2. 09Mar10(含)起開票,請依據系統顯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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