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訂位注意規定-不要亂訂/不要一直訂/不要不開票/不要要假名

最新的連座法-若客人惡搞,旅行社也要連座處罰~~

 

親愛的旅遊同業先進,

 

繼德國漢莎航空公司201051日起,在提高德國漢莎航空公司的座位利用率,並及時清出可利用的空餘座位以便給旅遊同業銷售,漢莎將實施以下旅遊同業GDS補償費”措施。該措施是基於IATA Travel Agent’s Handbook – code of conduct IATA Resolution 830a/b的規定,請旅遊同業認真執行訂位紀錄管理規範以避免不必要的ADM罰單。201121日起,我們將增加兩項虛假占位行爲的補償費措施,請認真閱讀條款5)及6),停止任何惡意虛占座位的行爲,以保障德國漢莎航空公司和旅遊同業共同的商業利益。

 

1) No-show補償費 - 旅遊同業所訂的PNR,無論何種艙等,一旦造成座位浪費,漢莎將向訂位之旅遊同業加收GDS航段補償費。

·         任何沒有出票的PNR導致航班no-show,訂位同業須繳交GDS補償費爲每航段每位乘客TWD 1,000

·         如果是作廢票或退票忘記取消訂位導致航班no-show,訂位同業同樣須繳交GDS補償費爲每航段每位乘客TWD 1,000

 

2) 無效航段補償費 - 請旅遊同業及時取消PNR中含帶的HX/UC/UN/NO無效航段,如果該無效航段在PNR中存在直至航班起飛前48小時還沒有取消,漢莎需向GDS支付航段訂位費。因此,由於旅遊同業疏于管理PNR的行爲導致該項成本,漢莎將向訂位之旅遊同業加收GDS無效航段補償費。

·         無效航段補償費爲每航段每位乘客TWD 200

 

3) 假名占位補償費 - 目前漢莎已經實施對假名占位的紀錄即時取消。今後我們會對此類由
系統取消的訂位紀錄,事後向訂位之旅遊同業加收GDS補償費。當然我們也會同時推出誤會改錯機制,如果有中文名被誤會爲假名並取消,在確認乘客證件之後我們將重新確認座位。請在收到SSR假名取消預警時及時與漢莎辦事處聯繫。

·         假名占位補償費爲每航段每位乘客TWD 200

 

4) 假票號占位補償費 - 目前漢莎已經實施對假票號占位的紀錄即時取消。今後我們會對
此類由系統取消的訂位紀錄,事後向訂位之旅遊同業加收GDS補償費。

·         假票號占位補償費爲每航段每位乘客TWD 200

·         如旅遊同業在作廢票或退票重出票的情況下請與漢莎核對最新票號以免造成重復票號出現在同一訂位紀錄中被取消的情況。

·         機票辦理VOID REFUND, 須立即取消訂位紀錄中的票號及機位,若紀錄中保留VOID REFUND機票之票號, 亦歸類為輸入假票號之位紀錄。

 

5虛假訂位補償費 - 任何不基於真實乘客旅行需求而生成的訂位紀錄。如:同一航班上超過10人以上的散客訂位,應按漢莎團隊流程進行操作。如由於特殊原因乘客必須要求購買散客機票,則請及時出票,漢莎會對沒有出票的10人以上訂位進行調查和處罰。或,10人以下散客訂位,但是沒有真實乘客的旅行需求,旨在虛假佔有某航班的座位額度爲以後的銷售囤積座位,經詢問無法提供訂位乘客的姓名證件材料以佐調查。

·         虛假訂位補償費爲每航段每位乘客TWD 200

 

6反覆訂位補償費 - 旨在逃避訂位系統開票時限控制而多次反訂位的行爲,沒有取消已到出票時限的航段、訂位,反多次預定同樣的航班(無論在同一紀錄裏或新建紀錄),以獲得延後的出票時限。如果旅遊同業事先取消了已到出票時限的航段、訂位,然後重新訂位,則不受此規定的處罰。漢莎建議旅遊同業在取消某訂位後建立新的訂位紀錄。

·         反覆訂位補償費爲每航段每位乘客TWD 200

 

* 以上旅遊同業GDS補償費”措施適用於所有漢莎實際承運的航班及掛有漢莎代碼的共用航班!

 

 

請各位旅遊同業認真管理自己的訂位記錄,及時負責任地取消不需要的PNR,該“旅遊同業GDS補償費”措施只會爲您帶來更多的益處!您將有更多機會銷售漢莎的空餘座位。

 

謝謝合作!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旅遊經紀人-小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