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機關: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 電話:25443410 |
地 址:台北市復興北路369號2樓 | 傳真:25443594 |
送件領件時間 送件時間:週一至週五AM8:30-10:30
領件時間:週一至週四PM2:00-4:00星期五AM8:30-10:30
網 址 http://www.canada.org.tw/chinese/visa_service_fees.php
申請簽證 所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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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凡持有台灣護照者皆需短期停留簽證才可入境加拿大。如您持有有效美國永久居留權(持有綠卡者),入境加拿大並不需要申請短期停留簽證。但您必需於抵達加拿大時,出示您美國居留權的相關證明文件給加拿大移民官查驗。 申請時,請提供您及配偶和子女之詳細完整的資料,即使他們不會隨同您去加拿大。配偶或同居人及子女(年齡18歲以下)請與申請人共同填寫一份短期停留簽證的申請表格。請注意如果您的子女已經年滿18歲以上,且將陪同您一起去加拿大時,此時您的兒子或女兒均須自行填寫另一份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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