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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星期預計要去京都,但現日本流感讓人怯步,到底該不該去
最佳解答
旅遊規劃師-小岳(失去過後 談論後悔 ) ( 知識長 ) |
就是愛知識-旅遊規劃知識團 |
航空 | 大陸港澳 |
2009-05-19 11:48:48 |
[ 檢舉 ]
我了解版大的心情 不過 只有政府宣布才有 強制執行的力量 如果不出面 統一協調的話 沒有人願意賠這個錢的 因為航空公司要飛 就有資格按照合約書走 旅行社就無法說退客人款項 畢竟這樣的問題 並非 誰是對誰是錯
第 二十八 條:(出發前有法定原因解除契約)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無法履行時,得解除契約之全部或一部,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乙方應將已代繳之規費或履行本契約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之餘款退還甲方。但雙方於知悉旅遊活動無法成行時應即通知他方並說明事由;其怠於通知致使他方受有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為維護本契約旅遊團體之安全與利益,乙方依前項為解除契約之一部後,應為有利於旅遊團體之必要措置(但甲方不得同意者,得拒絕之),如因此支出必要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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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旅遊規劃師- 小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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